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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及光伏行业环境变化,导致股价低于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决定回购注销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2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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