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转让比例限制、买卖窗口期、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人员需及时申报身份信息、报告股份变动情况,并遵守减持计划披露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