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权))
潘权作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承诺将勤勉履职,确保独立性,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立即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