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类型、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表决与决议、累积投票制、会议记录及公告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决定重大资产处置、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定条件,会议通知需提前公告。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部分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还规定了累积投票制的具体实施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