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6年8月修订))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应职业资格,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及近期被处罚或谴责等情况。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组织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并不得兼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支持,解聘须有充分理由,并在六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