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剑敏、车海霞、胡建云、余新文、程鑫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未受过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庄任艳、陈伟岳、潘权符合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其中庄任艳和陈伟岳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潘权尚未取得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