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利率的公告)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调整对控股子公司湖南鸟儿巢水电站发电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利率,实行浮动利率机制。每年1月21日为重定价日,以当日5年期以上LPR下浮100BP确定年利率,首期执行利率为2.5%。本次调整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持有鸟儿巢公司80%股权,其股东国宏投资已将所持2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截至公告日,财务资助余额为1.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8%,不存在逾期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