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钱锦华))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钱锦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钱锦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利益冲突,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其他超过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