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钱锦华女士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审阅其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钱锦华女士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无不得担任董事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被深交所认定不适合任职。其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法律法规,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