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罗普特(厦门)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第三人北信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未向被告都匀市公安局主张到期债权,影响其债权实现,故依法行使代位权提起诉讼。涉案金额为13,567,349.19元,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但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