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港务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的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向8家控股子公司新增总额度不超过334,651.61万元的借款,借款形式为自有资金借款和统借统还借款,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参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公司实际融资成本确定。本次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资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