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如为控股股东担保、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累计担保超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连续12个月内担保超总资产30%等,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第四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对外担保应采取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提供方须具备实际承担能力。被担保人需满足资信良好、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等条件。财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登记、监控及风险预警。若被担保人违约,公司将启动追偿程序。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