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75%,反对占0.4997%,弃权占0.162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80.074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