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制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同时研究制订薪酬政策。委员会成员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向董事会建议董事及高管的任免、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评估董事会架构与组成;物色董事人选;制定继任计划;检讨管理层薪酬及赔偿安排;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等。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