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制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同时研究制订薪酬政策。委员会成员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及高管的提名、聘任、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检讨董事会架构与组成,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制定继任计划;确定管理层薪酬待遇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查离职赔偿安排;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等。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