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凤凰光学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变动事务等职责。要求董事会秘书具备五年以上财务、法律、会计或金融等相关工作经验,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具备相应经验。明确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近三年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六个月内聘任新人,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制度还规定了秘书的培训、履职保障及解聘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