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凤凰光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规范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所募集的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实行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募投项目变更、延期或节余资金使用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需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