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于清教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于清教目前担任利元亨、多氟多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及长虹能源独立董事(任期至2026年8月31日),累计任职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五年以上履职所需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