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期(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四期(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