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对照表)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范围,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形。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经营单位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新增审计部门和证券部分别负责财务类与其他类重大差错的调查与处理流程,明确责任追究形式及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要求,并规定差错更正信息披露应遵守的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