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主要交易出售物业;及 (2) 根据上市规则第14.36 条披露的主要交易)
宏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3)于2026年8月24日发布通函,主要内容包括两项事项:(1) 主要交易——出售位于香港亚毕诺道3号环贸中心的物业1(30楼办公室)及物业2(2楼停车位),总代价为3150万港元,买方为成胜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已于2026年7月15日签订临时买卖协议,并获股东书面批准,预计于2026年10月28日前完成。出售所得款项净额约3135万港元将用于集团一般营运资金。(2) 根据上市规则第14.36条披露第四份补充贷款协议,将原有循环贷款额度由3000万港元增至5000万港元,可提取期延长至2028年5月4日,还款日期延至2029年5月3日,并延长转股权及认购权期限至2031年5月17日,采用阶梯式定价机制,最高可转换24.82%借款人股本。该交易构成主要交易,已获控股股东书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