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伟华))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伟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报酬,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