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采纳2026年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峰昭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04)董事会于2026年8月20日决议建议采纳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须经股东批准后方可生效。该计划构成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7章涉及发行新股份的股份计划,条款符合相关要求。
计划旨在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战略目标实现。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才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上述人员需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正式选聘,并在授予时及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保持聘用或劳动关系。
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该计划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后续事项。载有计划详情及临时股东会通告的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