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的目的、原则、机构职责、程序方法及缺陷分类与认定标准。制度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审计部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按严重程度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并分别设定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缺陷的定性与定量认定标准。公司以每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按规定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