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9月16日至2026年8月5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亲属。经核查,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之子女肖智轶、交易对方曾浩在自查期间存在少量买卖股票行为,均已声明系基于公开信息独立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因股份回购计划实施买入股票。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无买卖行为。律师认为上述交易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影响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