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即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预期目标,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3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17.3240万股。本次作废后,该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激励文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