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8月))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规范,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事务管理职责、程序、未公开信息保密、财务内部控制、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人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机构。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体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需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内幕信息保密要求及违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