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等;激励计划的制定流程和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委员会同意该激励计划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