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法定代表人的条款进行修订,明确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并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其产生和变更按董事长的产生和变更办法执行。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