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3629:利通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以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拟用于智算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此外,会议聘任马文蕾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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