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户专用。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不得变相改变用途,投资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需履行相应程序。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进行专项鉴证,保荐机构定期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