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之澄清公告)
兹提述雲晶數智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一日有关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的公告。董事会就认购事项及GEM上市规则第17.42B条项下的基准价作出澄清。根据规定,若换股价较股份基准价折让20%或以上,则不得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换股股份。基准价为以下两者中较高者:(1)股份于认购协议日期之收市价;(2)股份于紧接该公告日期、认购协议日期或换股价厘定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前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
董事会澄清,由于文书上的无心之失,原公告中计算的平均收市价错误地将认购协议日期当日(即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一日)的收市价计入。现予以修订:换股价每股0.362港元较股份于认购协议日期的收市价每股0.32港元溢价约13.13%;较基准价(即经修订的平均收市价每股0.351港元,而非此前披露的0.345港元)溢价约3.13%(而非约4.93%)。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告内容保持不变。认购事项须待认购协议项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股份时应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