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核查意见)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计划的制定流程、内容及授予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考核体系科学合理,有助于实现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的一致,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