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调任至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以及28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决定回购注销2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83,76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因职务变更回购54,400股,因个人绩效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回购129,360股。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总股本由952,296,520股减少至952,112,760股。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