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将子公司山东孚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山东孚日鸿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0年调整为6年。此次变更是基于设备运行环境恶劣及技术迭代较快,为更客观反映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不影响以前年度财务数据。预计增加2026年7-12月折旧费用约1,709.16万元,相应减少净利润及归母净利润同等金额。董事会认为变更符合会计准则,能更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