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起调整光伏业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后,未逾期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计提比例由10%下调至5%,其余账龄段保持不变。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