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杨志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志明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公告日,杨志明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