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刊发。公告提及此前于2024年8月19日、8月22日及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全资附属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获准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并已完成第一期人民币10亿元和第二期人民币15亿元的发行,相关债券仍在上交所上市。发行人已于上交所网站发布有关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文件,内容涉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公告。董事会成员构成信息亦在本公告中列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