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子公司相关税务事项处理的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根据税务监管要求开展涉税事项自查,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94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款项已全部缴纳完毕,不涉及行政处罚。该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补缴金额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