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 有关售后回租安排之主要交易)
兹提述金辉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6年7月28日有关售后回租安排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之公布。根据该公布,有关售后回租安排的通函原预期于2026年8月18日或之前寄发。由于需要额外时间准备及/或落实若干事项,包括本集团的财务资料如营运资金充足声明、债项声明及其他若干资料,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规定以延迟寄发该通函。联交所已于2026年8月13日授出豁免,条件为本公司须于2026年9月25日或之前寄发该通函。该豁免仅适用于此事宜,且联交所有权在本公司情况有变时予以撤回或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