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会议一致同意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事项,认为发行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审议通过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议案。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交易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