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第13.51(2)(H)条及第13.51(2)(N)(IV)条作出之公告)
本公告由新礦資源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31)根據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B(2)條、第13.51(2)(h)條及第13.51(2)(n)(iv)條作出,內容涉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徐景輝先生。據聯交所於2026年8月11日刊發的紀律行動聲明,徐先生在擔任中國奧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883)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成員期間,因未能以應有技能、謹慎和勤勉行事,且未促使中國奧園設立足夠內部監控措施,導致公司在未經董事會批准情況下收取星悅康旅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財務資助,違反上市規則第3.08條。聯交所對徐先生予以譴責,並要求其完成17小時有關監管合規、董事職責及企業管治的培訓。董事會認為,該紀律行動不涉及誠實或誠信問題,與本集團業務無關,亦不影響徐先生履行董事職責的能力,故確認其仍符合上市規則第3.09條的董事適任要求。除上述內容外,無其他需披露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