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136,7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953%;网络投票无股东参与。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及修订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等事项,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