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景善)
陈景善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被提名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相关培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谴责,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遵守监管规定,独立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