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确认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办法》等规定的发行上市实质条件,具备主体资格,业务独立,股权清晰,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补充法律意见书更新了股东信息、税务情况、知识产权、募投项目变更等内容,并确认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