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医疗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