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本激励计划内容合法合规,考核体系科学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