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于2026年8月7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纪立军、章纪巍、纪浩宇、徐曼、陆芸洁为非独立董事,陈凌云、赵向东、陈建波为独立董事。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律师认为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