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李连强、斯应昌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杭州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认为,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惠嘉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