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钦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2024年高估充电桩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少计资产减值,以及未及时确认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导致2024年年报和2025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董事长赵晨晨、财务总监徐鹏、时任总经理蒋彬彬、总经理雷安华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启动整改,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